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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邗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

· 2024-03-23

邗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HJFFJSZ2024030006
工程名称 邗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
招标人名称 扬州锦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
工程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方巷镇、公道镇
工程规模 公道镇欧阳村、埝桥村,方巷镇合玉村、开杨村、兴湾村、珠玉村、先进村,槐泗镇运河村、肖胡村、陈沟村、林桥村、陈院村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HJFFJSZ2024030006001 邗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设计 公开招标 40 2024-04-26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4/3/22
集中报名地点 集中报名日期 从到
投标保证金金额 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7401040099997
计划开工时间 2024/4/26 计划竣工时间 2024/5/26
公告开始时间 2024/3/22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4/3/29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邗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邗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 已由 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邗行审投( 2024 35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锦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邗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设计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方巷镇、槐泗镇

2.2 建设规模: 公道镇欧阳村、埝桥村,方巷镇合玉村、开杨村、兴湾村、珠玉村、先进村,槐泗镇运河村、肖胡村、陈沟村、林桥村、陈院村

2.3 招标范围: 邗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全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及其他应包含未列明的所有设计内容。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且确保相关设计文件通过评审(专家评审费由中标设计单位支付);协助招标人完成与初步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招标配合;协助办理环保专项资金申报;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2.4 设计周期及服务期限:

(1)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总体规划及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文件完成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全专业初步设计)。

(2)服务期限: 中标通知书签发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止。

2.5合同估算价: 4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 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 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且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3.4.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1.4.2 项的要求,同时还应满足: /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招标人对未中标的设计项目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3 22 日至 2024 3 2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4 15 9 30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扬州锦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扬州市润扬北路 19

邮编: 225000 邮编: 225000

联系人: 朱工 联系人: 李斌

电话:0514-82120352 电话: 0514-87116778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zy7362553@126.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朱工
传真

电话

0514-82120352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19号

联系人

李斌
传真

电话

0514-87116778
邮编 E-mail zy7362553@126.com
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大小
1 招标文件正文.pdf 1599676
2 地形图.rar 30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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