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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润府花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 2024-01-21

中房润府花园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公平竞争审查

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中房润府花园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已经 宿区行审核 [2023]31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 江苏隆城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及设计任务书等已完成,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建设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程。

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满足发包人使用需求和相关规范要求。具体内容如下:项目红线范围内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排水工程、建筑、结构、装修(幼儿园、样板房室内软硬装,配套用房、地库及室内公共部位等装修)、售楼部及样板房装修、门窗(入户门、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强电系统(强电范围为楼栋计量表箱后所有内容,计量表箱前的桥架采购及施工)、给排水(生活给水系统、雨污水系统、热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防雷、暖通、人防工程设施设备、电梯、室外附属(道路、雨污水管网)、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智能化、标识标线、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围墙、大门、临时设施(含建设单位现场办公用房的搭建、水电、装修、设施设备、办公家具、景观、围墙、大门)、智慧工地、 BIM、红线范围内雨污水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和《建设标准说明》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办理;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含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雨水回收)、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养护两年)】、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现场已有临水、临电如不满足整个项目建设需求,需增设临电设施及临水开口工程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电力工程(指用户表前部分)、燃气工程(指用户表前部分)、给水工程(指用户表前部分),三网及有线电视(指室外及干线)的设计及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标段划分等: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等。

二、标前市场调查

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 5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三、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 、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6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4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个。

5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法:票决法。

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6.1设计付款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计费 10%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担保后,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的10%作为预付款,项目单期建筑施工图完成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 30%,项目单期建筑施工图设计通过当地政府组织的图审后支付单期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 40%,单期室外配套图纸通过当地政府组织的图审后支付单期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 15%,余款在单期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6.2施工付款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工程建安费 10%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工程建安费的10%作为预付款。

( 1)车库部分(按批次形象进度付款):

单期车库完成顶板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 35%;单期车库二次结构完工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65%,单期车库完工后付至该部分合同款的70%。

( 2)住宅(含配套用房)及幼儿园(按单体楼栋形象进度付款):

施工至 ±0.00后支付 该楼栋合同价款的 10%;施工达到预售条件后付至该楼栋合同价款的30%;主体封顶后付至该楼栋合同价款的40%;落架后付至该楼栋合同价款的60%,完工后付至楼栋合同款的70%。

( 3)室外配套工程、售楼处及样板房装修工程按月进度支付至实际完成产值的70%,单期完工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75%。

( 4)单期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该期合同价款的80%;单期工程结算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月进度款支付要求:承包人每月末提交当月已完合格工程量,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方可支付。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编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充分竞争。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01月24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 1010345238@qq.com

招标代理邮箱: Sqdc2023@163.com

监管部门邮箱: sqggzyjy@126.com

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 1)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 2)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 3)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4)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隆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隆城世嘉 5#-商7、1层

联系人:葛盼华

联系电话: 18251075817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市鼎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颐和路 13号

联系人:秦男

联系电话: 0527-882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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