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龙门镇洋坑片区F-58、F-5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2〕14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说明
地 块
编 号 | 地 块
名 称 | 土地 面积 (M2) | 土 地 用 途 | 出 让 年 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 价幅 度 (万元) |
2022-8 | 龙门镇洋坑片区F-58地块 | 1575 | 公用设施用地-通信用地 | 50年 | 容积率≤0.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高度30m(含)以下。 | 41 | 13 | 1 |
2022-9 | 龙门镇洋坑片区F-59地块 | 1575 | 公用设施用地-通信用地 | 40年 | 容积率≤0.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高度30m(含)以下。 | 41 | 13 | 1 |
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以现状土地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报名申请时间
(一)本次挂牌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含出让须知)。相关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自然资源局2010室索取。
(二)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日至7月29日17时。
四、挂牌时间、地点
(一)挂牌时间:2022年7月22日8时起至8月2日16时止。
挂牌期间接受竞买人书面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现场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转入现场拍卖,通过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应按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安溪县龙门镇洋坑片区F-58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2〕11号)和《关于安溪县龙门镇洋坑片区F-59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2〕12号)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和开发建设。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截止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我局指定的账户(须到账且到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办事大厅一楼自然资源局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办理报名手续。
(三)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四)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在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我局与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有保留价的公开挂牌方式,按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得人应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未按规定期限全部支付出让金的,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违约金。
(七)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18个月内竣工验收。
(八)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竞买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泉州银行安溪支行
账 号:0000014718783012
(十)联系人、联系电话
白先生(资源局):0595-23234662 15260840218
吴先生(龙门镇):13799515889
(十一)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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