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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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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2024年东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中央预算和财政补贴,招标人为东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20231231-02-01

2.2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建设规模: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面积3.5万亩,计划总投资8391万元,其中国债项目1万亩,投资2316万元,中央预算内项目1.5万亩,投资4125万元,财政补助项目1万亩,投资1950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总体报告(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区概况、工程布局、建设内容、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实施、运行管护、综合效益评价、保障措施),项目总体设计(主要建筑物设计、机械设备及仪器购置计划、配套设施计划、项目区现状图、规划布局图、工程设计图、预算书,满足上级主管部门涉及要求)、后期跟踪变更服务、设计交底、设计咨询等内容。

2.5质量标准:方案设计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T/B30600-2014)、《鲁农法字(2019)17号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甲方要求。

2.6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交勘测设计成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67.82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证明在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1月6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1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泰安市东平县香山街12号

联系人:石科长

电 话 :0538-2821481

招标代理机构: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 :0538-2828182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单位: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人秘科),监督电话:0538-282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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