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宿迁市体育会展服务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6693 | 项目名称 | 宿迁市体育会展服务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6693001001 | 标段名称 | 宿迁市体育会展服务中心勘察设计及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6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6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6693001001
宿迁国际体育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的宿迁市体育会展服务中心勘察设计及前期咨询服务项目已经(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市体育会展服务中心勘察设计及前期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三峰路西侧、宿迁国际体育会展中心院内 1.2 工程规模: 宿迁市体育会展服务中心项目,占地面积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9.8万㎡;总投资约7.5亿元。 1.3 设计周期: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 20 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经审查合格后4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 1.4 质量要求: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设计文件的深度必须满足设计任务书以及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其他咨询服务满足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和通过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建筑方案设计报规通过后付合同价款的 20%,初步设计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60%,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配合施工图设计),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设计费尾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体育会展服务中心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包括且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自立项至交付使用之前涉及的所有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除外)及相关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含强电、弱电)、室外配套、基坑支护、危大工程清单、轻钢、人防、消防、幕墙、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含硬装、软装、含酒店)、管线综合、海绵城市、 室内外标识系统、绿建、环保、节能、抗震、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光学、礼堂、安保、通信、厨房、工艺、景观绿化、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等设计文件编制,以及承担前期咨询服务的相关报告编制,设计成果所需的相关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及施工图设计的配合、施工配合、各项验收、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具体要求见设计任务书。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 4.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 起未超过 5 年的; 4.6.8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 投标。 4.7 其他条件: 4.7.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4日 09:30至2022年06月3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4日 09:30; 6.2 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 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4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 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2022年06月23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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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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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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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6693001001
宿迁国际体育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的宿迁市体育会展服务中心勘察设计及前期咨询服务项目已经(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市体育会展服务中心勘察设计及前期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三峰路西侧、宿迁国际体育会展中心院内 1.2 工程规模: 宿迁市体育会展服务中心项目,占地面积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9.8万㎡;总投资约7.5亿元。 1.3 设计周期: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 20 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经审查合格后4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 1.4 质量要求: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设计文件的深度必须满足设计任务书以及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其他咨询服务满足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和通过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建筑方案设计报规通过后付合同价款的 20%,初步设计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60%,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配合施工图设计),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设计费尾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体育会展服务中心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包括且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自立项至交付使用之前涉及的所有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除外)及相关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含强电、弱电)、室外配套、基坑支护、危大工程清单、轻钢、人防、消防、幕墙、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含硬装、软装、含酒店)、管线综合、海绵城市、 室内外标识系统、绿建、环保、节能、抗震、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光学、礼堂、安保、通信、厨房、工艺、景观绿化、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等设计文件编制,以及承担前期咨询服务的相关报告编制,设计成果所需的相关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及施工图设计的配合、施工配合、各项验收、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具体要求见设计任务书。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 4.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 起未超过 5 年的; 4.6.8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 投标。 4.7 其他条件: 4.7.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4日 09:30至2022年06月3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4日 09:30; 6.2 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 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4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 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2022年06月23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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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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