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南侧中冉段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南侧中冉段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出资(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编号:HBNJ2022-0452.1.2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南侧中冉段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项目2.1.3征收安置范围:迎宾西路南侧、第二中学西侧国有土地上房屋7宗(含二中大门警卫室),迎宾街北侧,朝阳路西侧1宗(原中冉村西中冉村收费站)。2.1.4建设面积:迎宾西路南侧、第二中学西侧国有土地上房屋7宗(含二中大门警卫室),总建筑面积约2639.6平方米,占地面积约5.5亩。迎宾街北侧,朝阳路西侧1宗(原中冉村西中冉村收费站)约1.68亩,二块土地共计约7.18亩。2.1.5总投资约:1500万元2.1.6质量标准:合格2.1.7项目计算期:甲乙双方已投资合同为准。
2.2招标范围: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南侧中冉段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项目(社会资本)招标:拆迁安置补偿,征地和工作经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安置房建设费用;项目建设前期的各种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和评审、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质监、安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本项目涉及的其他行政审批等前期手续的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组织、管理;工程项目的各项竣工验收手续;工程项目融资和资金管理;其他相关手续及组织回迁安置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1.1.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1.2财务要求:3.1.2.1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开户相关证明;3.1.2.2需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扫描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3.1.2.3需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或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保证明;
3.1.3信誉要求:3.1.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1.3.2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3.3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信誉良好,近期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8 09:00至2022-10-24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1-08 09:00:00 ,地点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纳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 | 地址: | 保定市乐凯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郎红光 | 联系人: | 李经理 |
电话: | 0312-8176886 | 电话: | 1773228888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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