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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五龙23号地块商品房项目(一期)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 2022-06-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点军五龙 23号地块商品房项目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8-420504-47-03-046200)和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18]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宜昌城市更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 电力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该项目 一期 总建筑面积约 5.6万 平方米,施工范围为新建住宅居民正式供配电工程及公建及商业配电工程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协调、通电验收、移交等所有工作;设计范围为:施工范围内所有电力设计及优化。

2.2建设地点: 宜昌市点军区五龙路 。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出具经供电部门审核的供配电施工图纸(如乙方在20天内未按要求出具经供电部门审核的供配电施工图纸,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送电 。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电房、电缆沟、环网柜基础、桥架等及土建施工由发包人负责,但其设计及验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合同价中。项目用地范围红线外电力通道土建及疏通报建手续及建设由承包方负责。

( 1)本项目新建住宅居民正式供配电工程的报装 、 方案设计 、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 协调 、 通电验收 、 移交等所有工作 , 包安装、调试、配电房及开闭所的标准化施工(含按电力部门要求配置的工器具、标识标牌不含土建部分)、移交电力部门及与之相关的协调、证件办理(含一户一表)等涉及的全部工作 ; 从电网供电电源接入点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电表及表箱)止的所有供配电设施 , 含设计、供配电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施工、监理等一切工作。 若采用封闭母线供电,母线穿墙体或楼板处的防火封堵(砖砌抹灰、浇筑混凝土、防火胶泥封堵)和母线穿越地下室消防喷淋区域的防水遮挡均由承包方负责。若采用电缆桥架穿电缆供电,电缆桥架与墙体或楼板之间的防火封堵由发包人负责,相应位置桥架内的防火封堵(防火胶泥)由承包人负责。上述由承包人负责封堵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算。

( 2)本项目公建及商业供配电工程的报装 、 方案设计 、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协调、通电验收、计量等所有工作,含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及与之相关的协调、证件办理,配电房标准化施工(含按电力部门要求配置的工器具、标识标牌), 设开闭所一个,设 中央配电房一个,内设 500KVA变压器两台, 10 00KVA变压器两台 , 采用双电源供电,从开闭所(及环网柜)下火点至专变低压柜出线开关止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含设计、供配电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施工、监理等一切工作,包括配电房防火封堵,如发包人有验收需要,承包方需用施工箱变临时对公建及商业配电房送电。

( 3)依据原土建设计的总体供电方案及负荷清单,结合甲方要求进行优化设计,对供电线路、配电房、负荷分配进行重新规划设计,以满足甲方后期运营标准。

( 4)本项目投运后主干线及配电设施等固定资产无偿移交给供电公司。

2.5质量标准: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型式试验合格、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标准产品;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

2.6安全生产要求: 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肆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或电力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施工员和质检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8投标人的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专项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总分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 2022年 2 月以来任意连续 3个月 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带二维码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分公司缴费有效)

3.1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 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2 年 6 月 14 日至 202 2 年 6 月 24 日 17时30分止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7 月 6 日上午 10 时 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0 7 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 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 本工程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 2 年 6 月 14 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昌城市更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 29号

联 系 人:任朝霞

联系电话: 0717-62347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 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 0717-6485566-8040

时 间: 2022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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