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星安置区建筑方案设计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财政统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方案设计 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的单位有: 1、莆田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3、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 ;
2)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约69654. 29㎡(约5.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4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91300万元 。
3)招标范围: 包括工程建设规划选址红线图内的实施性总平建筑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总平鸟瞰图及投资额估算)、方案优化及后续服务,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
4)设计周期: 设计总周期为 20 日历天,并保证:
5)后续服务: 从设计人提交正式的报告书。服务内容包括各阶段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技术咨询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 。
6) 设计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若质量评定不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中标人除返工至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设计人应确保设计成果能通过各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 。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应具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星安置区建筑方案设计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财政统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方案设计 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的单位有: 1、莆田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3、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 ;
2)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约69654. 29㎡(约5.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4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91300万元 。
3)招标范围: 包括工程建设规划选址红线图内的实施性总平建筑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总平鸟瞰图及投资额估算)、方案优化及后续服务,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
4)设计周期: 设计总周期为 20 日历天,并保证:
5)后续服务: 从设计人提交正式的报告书。服务内容包括各阶段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技术咨询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 。
6) 设计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若质量评定不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中标人除返工至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设计人应确保设计成果能通过各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 。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专业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一种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是招标人邀请的投标单位,需持有邀请函参加开标会。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2 年 09 月 16 日起在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专栏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玖仟元(¥:19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在现场缴交,(需用信封密封向招标人提交)。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ptlc.gov.cn/ 上发布招标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 ;
电 话: 15080360725 ;
联系人: 陈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 ;
电 话: 0594-5278388 ;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专业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一种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是招标人邀请的投标单位,需持有邀请函参加开标会。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2 年 09 月 16 日起在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专栏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玖仟元(¥:19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在现场缴交,(需用信封密封向招标人提交)。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ptlc.gov.cn/ 上发布招标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 ;
电 话: 15080360725 ;
联系人: 陈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 ;
电 话: 0594-5278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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