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益数智化转型设计项目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精益数智化转型设计项目
1.2项目地点:山东宏山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1.3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内容及范围: 详见 技术要求所包含的内容。
3、竞争性谈判人资格要求:
3.1参与竞争性谈判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提供有效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资质 要求 : 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证书。
3.3 业绩要求: 近三年业绩或类似业绩证明。
3.4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
4、服务方式:
4.1服务方: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进行服务,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技术要求与验收标准:
5.1 项目目标:提升生产执行、设备管理、生产保障、质量管理、生产计划等生产制造关键业务的精益数智化管理能力,规范业务流程,提升流程精益度,管理数据资产,明确数据集成模式,规划未来信息化软件蓝图并描述软件功能。
5.2 技术要求:交付以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为核心的公司生产制造域精益数字化转型设计方案,为公司数字化转型提供蓝图方案。
5.3 验收标准:交付物通过公司团队评审通过后方视为验收通过。主要验收物应包括但不限于: 业务架构规划方案、应用架构规划方案、数据架构规划方案。
6、项目周期及要求:
6. 1 项目总周期为 180 天,计划开始日期为 20 26 年 1月 10 日 (以最终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计划关闭日期为 2026年 7月 1 0 日 ,项目完工后 10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项目资料。
6.2如果承包方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额的0.1‰/天进行处罚,罚款将在合同结算中扣除。
7、项目实施和管理:
7. 1 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编制委派的项目经理及咨询师的组成情况。
实施方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调换项目经理。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施方所委派的项目经理由于工作不力、不听从指挥、工作失职,发包方有权要求撤换,实施方不得托辞拖延。
7. 2 实施方与发包方签约后的 7天内应向发包方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组织设计,供发包方审批。项目组织设计不得有违发包方的进度总要求,如不能令发包方满意时,发包方将要求承包方进行方案调整修改。
7.3项目运作模式:
1、实施方和甲方成立联合项目团队,实施方成员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入现场工作。
2、项目开展过程中,公司项目团队成员与实施方团队成员协同紧密配合。实施方成员主导进行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进展监控;公司项目团队成员配合项目实施,各部门在需要时全力配合项目实施,保障良好的实施环境。
3、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包括:
充分沟通:双方团队成员应密切合作,定期沟通,共同克服困难和阻力;
计划先行:本项目由实施方和公司项目团队联合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经双方认可后,双方团队成员应严格执行计划;
管控保障:本项目采用每月进行总结和阶段汇报的管控方式,便于及时发现进度偏差,及时修正或调整推进计划。
7.4实施方从进驻项目现场开始,还应遵守发包方的安全、保密等工作的管理。
8、竞争性谈判要求:
8.1应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及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所有活动。
8.2竞争性谈判文件应包括技术标与商务标,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均不退还,且不对此作任何解释。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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