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夷陵区供水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9-420506-04-01-946842号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民泉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宜昌民泉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
项目建设规模:夷陵区供水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夷陵区城区55个老旧小区供水管网和户表改造;2、夷陵区城区87个老旧小区二次加压供水泵房改造;3、丁家坝供水加压站升级改造及配套管网改建;4、夷陵区城区16条老旧供水管网改造;5、夷陵中心城区分区计量漏控;6、城区供水管网延伸。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人拟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全过程服务工作。
(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整体移交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及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2.3其他
(1)本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2)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65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③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需上传联合体各成员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4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各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不得互相兼任,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和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0人。
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姓名。
3.7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任务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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