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国际生物医药园项目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高新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设计 已由 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高行审投资核字(2025)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白鹿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企业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污水处理能力5万m³/d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总建筑面积约118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预处理间(含生物除臭)调节池及事故池、混合絮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0/A/0 生物池(MBBR)、二沉池、深度处理间、两级催化高级氧化池、活性焦吸附池及附属用房、污泥脱水机房、臭氧发生器间及液氧储罐、综合楼及附属用房,同时配套建设场区道路、给排水、供电、消防等。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设计周期: 55日历天。工程费:约40378.0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4283.32万元、安装工程2338.34万元、设备购置费13756.36万元(其中工艺设备费9506.75万元)。以投资估算工程费(不含工艺设备费)30871.27万元为设计费计算基数。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装配式设计(若有)、深化设计、工艺设备及相应参数等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信誉要求: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30 09:00:00 至 2025-10-14 17:00: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27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获取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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