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汾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韩棚路等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汾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数据审发(2024)42号、吴数据审发(2025)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汾湖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汾湖高?录际醪悼⑶?/font>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汾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韩棚路等道路工程)设计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江汾湖高新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道路设计,包含观荡路一期、韩棚路、海南路3条市政道路及桥梁、排水、照明、交通及绿化等附属工程的工程设计,其中观荡路是城市次干路,韩棚路、海南路是城市支路,桥梁最大跨径22m,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N1200mm。总投资约4300万,设计费约76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设计费指导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3205091862000867001001 | 江苏省汾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韩棚路等道路工程)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与配合及后期服务等。(须负责牵头本项目相关配套电力、市政配套附属设施提升等概算报批工作。) | 76 | 3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市政专业(需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3.4财务要求:良好 。
3.5信誉要求:良好 。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家;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家;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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