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ZTC25178)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丽水市城南公寓西侧地块的规划方案设计,以及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三江口核心机楼土建项目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照明、装饰、幕墙、智能化、消防、通信工艺配套要求、室外油罐、室外工程、景观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估(概)算编制、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设备设施选型配合、施工图会审、招标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期间驻场指导、施工配合、竣工图绘制、验收配合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
2.2本项目选址位于位于浙江省丽水市城南公寓西侧,南侧以绿谷大道规划道路红线为界西侧以桃山路规划道路红线为界,东侧与北侧用地红线详见发包人要求附图。选址为招标人新购置土地。
2.3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50日历天,其中方案优化周期为5日历天、初步设计周期为17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为28日历天。
2.4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投标金额*中标份额。
2.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6.8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3.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施工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施工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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