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连续油管注入防蜡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 ZY22-XJT12-FK156-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博孜新区及大北周缘区块生产流体含蜡量较高,高压气井井筒内结蜡导致存在一定程度堵塞,严重时气井无法正常生产,严重影响单井生产开发。为确保2022年冬季保供重点工作顺利完成,经油田公司组织专题研究决定在相关低温低产井开展连续油管注入防蜡技术复产。现对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连续油管注入防蜡技术服务进行招标。
2.2 招标范围:根据博大采油气管理区生产安排,开展连续油管注入防蜡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收集低温低产井工况资料;完成连续油管注入防蜡技术方案设计;提供连续油管注入防蜡技术作业所需设备及材料(含井下连续油管及井口配套);现场安装连续油管注入防蜡技术设备(不包括连续油管入井施工);收集连续油管注入防蜡技术相关技术参数等关键数据;完成现场连续油管注入防蜡技术应用施工总结及效果评价报告等服务内容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2.4.施工地点: 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属区域所辖井(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温宿县等境内)。
2.5 标段划分:否
3.1 资质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
3.3 装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连续油管注入防蜡技术井口及井下设备:
提供型号为1.5寸、材质为2205双向不锈钢连续油管(下深3000m),并配套相应的井口悬挂器(压力级别:140兆帕)、剪切器、连接器、单流阀及配件。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清单(清单需包括设备参数与配置参数);所有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API 5ST和API 6A认证证明。
(2)购买设备投标人提供设备购买合同、租赁设备投标人提供设备租赁合同、生产厂家投标人提供设备制造相关资料。
3.4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现场项目负责1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工程师以上职称,且有大于等于10年采油气工程技术领域现场工作经验。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工程师至少1名,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大于等于5年采油气工程技术领域现场工作经验,有连续油管现场作业的能力。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操作人员至少1名,满足大于等于2年采油气工程技术领域现场工作经验。
以上人员均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及工作经验);(2)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2年01月至2022年06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6 2019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6.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8月28日10:00至2022年09月02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6标书购买及保证金转账电子钱包账户信息
户名 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 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 31326501001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9日10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舍超
电 话:0996-2174148
邮 箱:190977653@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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