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2015-230#地块方案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J2015-230#地块方案设计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J2015-230#地块方案设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境内。GJ2015-230#地块地点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顾庄村,其中A1地块东至宣化南路、南到花海路、西至大司马南路、北至中央大道,A2地块东至府西路、南至花海路、西至宣化南路、北至中央大道,B地块东至宣化南路、南至花王路、西至大司马南路、北至花海路。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42956?,其中:A1地块用地面积:100138?;A2用地面积:56644?;B地块用地面积:86174?,GJ2015-230#地块总体容积率≤1.8。
2.1.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单价为7元/m 2 ;合同估算约490万元(其中45万元为固定费用,不参与竞争,用于支付项目前期咨询费,投标人综合考虑此费用并纳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单位须按要求支付给相关单位。)。
2.1.4设计周期:方案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单位书面通知日起20日历天;后续服务:配合业主参加方案设计阶段至施工阶段项目阶段性关键会议,并提供技术指导。【具体要求服从招标人安排】。
2.1.5 设计要求: 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的有关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等级,达到《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和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满足功能使用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当出现功能及系统设计不完善等问题或业主提出特殊要求时,必须修改完善、提交修改后方案,并加盖公章。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并确保报规通过。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2.2.1在项目正式红线图出来前,对意向红线范围地块进行项目前期市场调查、策划、定位及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编制,并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调整、向相关部门汇报、组织专家评审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调研、方案编制、成果汇报、专家评审等。
2.2.2在项目正式红线图出来后,根据设计要点、最终定稿设计任务书,对GJ2015-230#A1、A2、B地块分别进行总图规划设计研究,包括地上、地下空间利用规划,项目方案设计(含配套)、人防工程设计(含平战转换预案)、海绵城市项目专项方案、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单体透视图、鸟瞰图、SU模型、平立剖、户型彩图等)、日照分析、室外景观绿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精装修(含样板房装修、营销中心装修)设计、投资估算、方案报批(含总平及单体方案预审、方案联审等),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变更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2.3中标单位必须承担不在其设计范围内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如: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核各专业设计单位阶段性设计成果,并出具书面审核报告;招标人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配合服务,施工、监理、设备等招标采购时的配合服务,招标人所需的涉及本项目的其它服务。
2.3成果内容:六份(套) A3图册,图册中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成果要求的设计图纸,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图纸;A1总图6份;方案设计全部成果电子文件1份。其中:方案设计文本为PDF格式,图片为JPG格式,建筑为dwg 格式,视频为mp4格式,视频模型为3dmax、SU模型等格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条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2019年7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建筑方案设计或明确包含方案设计的业绩。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⑵不接受邀请招标、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业绩;⑶时间、项目负责人、工程概况以设计合同为准。若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概况,可提供业主证明或具备相应行政职能的官方证明。证明材料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3.4.2 自2020年6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3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4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21日9: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
联系人:戴女士
电话:18962700966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杨洁
电话:18068959759
电子邮件:285306652@qq.com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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