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任泽区第七中学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任邢审投资批[2021]1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任泽区昌平路北段西侧。建设性质为新建。(2)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小学部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综合实验楼;初中部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综合实验楼、男生宿舍楼、女生宿舍楼、食堂、浴室、厕所、操场、门卫室,硬化、绿化、取暖设备、消防配套等附属设施。(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附属设施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并负责设计文件汇总,完成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图设计等有关资料的提交、现场和后续服务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全部设计内容及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如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08 00:00 至 2022-08-1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30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0311-616)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云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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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任泽区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羊市街先锋小区2#楼2-7-12 |
邮编: | /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刘鹏伟 | 联系人: | 张鹏 |
电话: | 0319-7527805 | 电话: | 0319-820251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yczbdl@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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