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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 兴联路快捷化改造项目(开福大道-中青路)设计(含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2024-04-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联路快捷化改造项目(开福大道 -中青路)设计(含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兴联路快捷化改造项目 (开福大道-中青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审[2024]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湘行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长沙市湘行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设计(含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兴联路快捷化改造项目(开福大道 -中青路)设计(含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2项目地点: 兴联路快捷化改造项目 (开福大道-中青路)起于开福大道以东,沿兴联路至中青路,经中青路至北二环,路线全长约4.28公里,路基长度约3.4公里。

2.3建设规模: 兴联路快捷化改造项目 (开福大道-中青路)起于开福大道以东,沿兴联路至中青路,经中青路至北二环,路线全长约4.28公里,路基长度约3.4公里。拟对兴联路节点上跨彭家巷路进行快捷化改造,对兴联路与中青路节点互通进行改造(包括兴联路下穿中青路,匝道只实施4个,其余预留),并对中青路节点上跨高岭路进行改造。兴联路道路等级为结构性主干路(快捷路),规划路辐宽度46米,绿线宽度66米,标准车道数为主6辅4,主线设计速度60km/h,辅路设计速度40km/h,主线交通连续流。彭家巷跨线桥长约400米,最大跨径60米,桥宽25米;高岭路跨线桥长约350米,最大跨径50米,桥宽25米。规划路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亿元、征地拆迁费0.70亿元、其他费用1.30亿元,最终以可研批复为准。

2.4投资估算: 规划路项目总投资约 7亿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 政府投资, 100%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含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编制兴联路快捷化改造项目 (开福大道-中青路)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提供满足项目后续各阶段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设计文件应满足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与相关单位审批和协调的需要,并提供设计配合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提供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相关图纸,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各专业的设计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电气工程、交通工程、天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人行过街设施、声屏障等配套工程设计(含管线迁改方案);配合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阶段的报批报建等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175 日,其中:

( 1)方案设计: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文本;方案技术审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2)初步设计: 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职能部门审查后 4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文本

( 3)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经职能部门审查后 3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文本

( 4)后续服务: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设计期限以发包人统筹安排时间节点为准,中标人必须密切配合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要求开展设计工作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四项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 :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年。

3.2.3 信誉要求: /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 2024年04月11日 前)不少于 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工程费不少于 2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含桥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单项合同工程建安工程费金额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准,如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未描述建安工程费金额,则依次按照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顺序认定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7其他要求: ( 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 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

( 3)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联合体中工可和设计属于两个不同专项服务,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6)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须明确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年04月11日 2024年05月07日 0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05-07 09:00:00 。请投标人登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jw. changsha.gov.cn/zbtbjgw/(限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监管项目)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8 .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1-89919392,84898622

9 . 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转1或4009980000。

10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沙市湘行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 179号湘江时代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 B3栋1805室

邮 编: 410000 邮 编: 410000

联 系 人: 旷先生 项目负责人: 周加乐

电 话: 0731-88222956 电 话: 0731-8516377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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