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高新区物流组团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名称)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304-500241-04-01-22749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华渝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华渝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秀山高新区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9257.6平方米,计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656套,单套面积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5044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
2.3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23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02.1232万元
2.4 招标范围:勘察(初勘及详勘)、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及其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海绵工程、人防工程、高边坡及深基坑等专项设计)、后期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等工作内容(含: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招标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完成建设过程中变更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等)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工期100日历天(包含勘察工期,勘察工作与方案设计工作同步开展),具体如下:
①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满足报规要求的方案设计和投资估算;
②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报规审批的同时开展初步设计工作,方案设计通过审批且经业主确认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
③施工图设计:经业主确认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送审文件;施工图通过审查、备案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蓝图。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2.7 其他: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牵头,设计单位对招标人负责,也由设计单位协调勘察事宜。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 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要求。
招标人: | 秀山华渝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物流园区 | 地址: | 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
联系人: | 范老师 | 联系人: | 谈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6623888 | 联系电话: | 18580828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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